2016年4月24日 星期日

對90%人有害的思想(3):如何衡量一個人的貢獻

        看過這一系列前兩篇文章的人可能會問:如何衡量一個人對社會的貢獻?如何計量?
        在這不完美的世界裡,我們只能有不完美的答案,甚至籠統的答案——而這個事實就讓許多人有可乘之機,用合法(合理)管道所取得的財富去遮掩通過不合法(不合理)管道所取得的財富,然後自欺欺人地說:「我的財富全部來自市場競爭,我的財富等於我的能力(以及神對我的恩寵)。」
        巴菲特、戰士、老師的貢獻該如何衡量?很難。
        不過,我們不需要鉅細靡遺地去精算每一個人的貢獻,也不需要錙銖必較地把所有人的不勞而獲全部拿來重分配。務實的第一步只需要問:合理的貧富差距大約如何?然後據此定下合理的租稅制度,把可能涉及不勞而獲的一部分財富給拿來濟貧,和創造整體社會的公共福祉——能做到這一部,真的就已經是「完美」的 social democratic society 了。
        要想粗略地將貧富差距給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,各國的 Gini coefficient 是一個最常用的參考指標。只要用心比較各國的租稅制度、財富重分配的幅度,和 Gini coefficient,我們絕對可以不困難地找到改善台灣既有制度的方向和指標。
        有時候我會用底下的粗略概算式來恆量一個人的貢獻。
        貢獻的差異來自於能力和時間,但是所得中位數(50th percentile)的人和贏過 99% 的人(99th  percentile)所花的時間不會超過一倍(8hrs vs. 16 hrs?),能力不會超過五倍(贏過 99% 的人畢竟還稱不上天才,而只不過是資賦優異而已),所以兩者的所得差距不該超過十倍(數學上這叫做「bounded from upper」)。
        類此,我以為所得超過 95% 的人(95th percentile),他的所得不該比中位數所得(50th percentile)的人超過五倍;所得超過 90% 的人(90th percentile),他的所得不該比中位數所得(50th percentile)的人超過三倍。
        這樣的 rule of thumb 應該還是可以大致上成立的(具體細節與倍數可以商量,或者真的進行社會抽樣統計後去決定)。
        現實上,比較可行的並非如何精確衡量一個人的貢獻,而是如何節制貧富差距的擴大。所以我在「對90%人有害的思想(2):貧富差距有益經濟成長」裡只寫了如何控制貧富差距,而沒去寫如何精確衡量一個人的貢獻——回答前者,就粗略地回答了後者。